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通报,黄志刚因严重违纪违法,被开除党籍和公职,这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深化全面从严治党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。
黄志刚,男,汉族,1963年8月出生,河南鹿邑人,1981年7月参加工作,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曾任河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书记、主任,黄志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背离党的宗旨,丧失党性原则,严重违反党的纪律,触犯国家法律,性质严重、影响恶劣。
经查,黄志刚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对抗组织审查,串供、伪造证据,搞虚假忠诚;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;违反组织纪律,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,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;违反廉洁纪律,收受礼品、礼金;违反生活纪律;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,涉嫌受贿犯罪。
黄志刚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,性质恶劣,情节严重,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,决定给予黄志刚开除党籍、开除公职处分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随案移送。
此次通报,再次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,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强烈信号,以下是本次通报的几个重要看点:
黄志刚被开除党籍,充分体现了党纪严于国法,在全面从严治党的大背景下,党员干部必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,严守党的纪律,自觉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,黄志刚的案例再次提醒广大党员干部,党纪国法不容侵犯,任何违纪违法行为都将受到严肃查处。
通报强调黄志刚串供、伪造证据,搞虚假忠诚,这表明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,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质要求越来越高,党员干部必须忠诚老实,对党忠诚老实,对人民忠诚老实,坚决抵制各种虚假忠诚行为。
通报指出黄志刚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,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这说明在作风建设方面,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压态势,坚决纠正“四风”,持续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。
通报强调黄志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,这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,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大,坚决防止干部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。
通报指出黄志刚涉嫌受贿犯罪,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这表明在反腐败斗争中,党中央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,对腐败分子绝不姑息。
中纪委通报黄志刚被开除党籍,是全面从严治党、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成果,这警示广大党员干部,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,严守党的纪律,自觉抵制各种诱惑,做到忠诚干净担当,也提醒全党全社会,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,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,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,为实现“两个一百年”奋斗目标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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